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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

花树明的妈妈嫁给他爸爸, 属于下嫁, 因为他妈妈才让花家跻身于b城豪门之列。

他外公年轻时抓住了娱乐圈蓬勃发展的机遇, 创建了当年数一数二的娱乐经纪公司,好多老牌一线明星都是那家公司出来的。

虽然这两年各种新兴娱乐公司飞速发展壮大, 外公的公司没有当时那么厉害了,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花家就是想结合娱乐圈新形势, 借奚家或者说和奚家联合, 扩展娱乐行业。

花树明外公这人风流异常,娱乐圈又给了他机会,这辈子结婚又离婚, 一共娶过五任妻子, 生了四个孩子, 两儿两女。

奚清河就是他最后一个孩子, 算是他老来得子,最宠的小儿子。

外界都说, 小儿子是大儿子家产的有力竞争对手, 但谁都没想到, 奚清河是个另类。

奚清河对商业不敢兴趣, 当年父亲跟他说让他去学经济管理, 他确实报考了经济学院,在别人争先报考金融等应用经济学时, 他选的专业是人资环。

在别人都以为他会去壮大公司时, 他又继续读研去了, 接着是读博。

目前他应该在国外读书,读完人资环又读社会学,顶级期刊论文一篇又一篇地发,在学术的道路越走越远,越走越高。

原本在国外读书的人突然回国,这剧情也有些熟悉。

苏青喻:【我好像知道顾梦尘为什么提前回国了。】

527:【我也……】

527说:【当年他是为奚清河出国的,现在也是跟着奚清河回来的,我甚至怀疑顾梦尘喜欢穿白衬衫,是因为奚清河喜欢穿白衬衫,盛勋喜欢顾梦尘,又让江楚穿白衬衫。】

苏青喻:“……”

这是什么?白衬衫虐恋吗?

527看着奚清河,问:【宿主,你还那么讨厌白衬衫吗?】

苏青喻看着奚清河,【……好像确实没那么讨厌了。】

他嘴上说着:“你刚才说什么?来晚了?什么意思?”

527:【……】

奚清河松开了他的手,说:“我刚才路过,在车上看到盛勋拽你,如果我快一步到,你就不会被他推了。”

苏青喻意味不明地“啊”了一声,靠近奚清河,“你认识盛勋啊?”

奚清河沉默了几秒,“他刚才喊我的名字了,他认识我我当然也认识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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